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自在城市花园自在华庭2座203以陈俊霞名义申领了6546971号《房地产权证》。
2018年1月10日,我委依法按程序(依据(2016)粤0105执3316号之三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、(2016)粤0105执3316号之三《执行裁定书》)注销654697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,但6546971号《房地产权证》及其《他项权利证》无法收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6546971号《房地产权证》及其《他项权利证》即日起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
2018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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